娄底市总工会关于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9 0:00:00 【字体:  
娄工发〔2013〕28号

娄底市总工会关于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宝新区工会工作委员会、市直产业(系统)工会、市直机关工会、市属基层工会:
根据省总有关文件精神,为更好地服务职工,建设服务型工会,扎实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缓解在职职工住院医疗费用压力,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我市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由市总工会统一组织,全市职工发扬团结友爱、互助互助济精神,按照权利义务相结合、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原则,帮助患病住院职工减轻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负担,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的一项群众性、互助性、公益性的活动。实施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对于推进工会工作创新,提高工会组织凝聚力,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二、组织机构
成立娄底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肖有胜;副组长:市总工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邓焕章;成员:市总工会全体班子成员,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市民政局、市教育等单位工会主席(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彭宏志,副主任蒋智华。
三、工作流程
(一)参加流程
1、参加单位填写《互助金缴费申请单》;
2、参加单位将互助金转账至医疗互助指定账户;
3、各代办处核对参加单位的材料后报送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办公室,开具缴费凭证给参加单位。
(二)申请补助金流程
1、参加人提供相关材料,并填写《补助金申请单》;
2、代办处对申请材料讲行初审后上报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办公室;
3、市职工互助活动办公室审核,报请领导审定后,将补助金直接存入申请人提供的账户。
四、加强考核激励。
市总工会将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作为服务职工、为职工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纳入全市工会工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作为工会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并与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的分配挂钩。第一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在5个县市区总工会设代办点,代办点设立在职工维权服务中心,市总工会根据各代办点组织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数,按2元/人安排工作经费,按1元/人安排奖励经费,各地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安排工作经费和奖励经费。对经开区、万宝新区和市直企(事)业、机关单位,市总按1元/人安排奖励经费。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切实抓好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组织发动工作,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提请当地党委政府解决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积极争取党政对医疗互助活动的支持,获得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名册、住院结算单等基础数据信息。各级工会要把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作为拓宽工会服务渠道,用经济手段维护职工切身利益的有效途径,切实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会集中抓的工作格局。要加强力量配备,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职工医疗互助活动顺利实施。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工会要向广大职工和社会各方面积极宣传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开展互助活动的目的意义、具体条款、补助标准、办理流程及相关内容,大力宣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公益性、互助性、群众性,努力把实惠讲清、道理讲明,为广泛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提供良好的环境。通过宣传,使广大职工树立“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社会风尚,弘扬“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互助精神,扩大社会各界、广大职工对互助活动的认知度、认同度、支持度、参与度。三是要明确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各县市区总工会要根据市总下达目标任务和实施办法,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狠抓落实;各地务必在2013年11月15日开始互助金的收缴,在12月31日前,完成参加单位资料申报、确认和互助金收缴工作。市直企事业、机关单位任务为所有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各单位要于2013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市总工会帮扶中心申报。
附:1、县市区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任务分解表
2、娄底市第一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
3、娄底市第一期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团体申请审批表
4、娄底市第一期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参加人员名册
联系人:蒋智华18973858028,邓双开18973858005


娄底市总工会
2013年10月31日

娄底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3年10月31日印
附件1:
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任务分解表


任务数(人)

1

娄星区

7000

2

涟源市

7000

3

冷水江市

8000

4

双峰县

7000

5

新化县

7000

6

经开区

1000

7

万宝新区

1000

8

市直

12000

5 万人











附件3:

娄底市第一期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
团体申请审批表


基层工会名称

(公章)

单位编码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人)

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人数(人)

参加互助活动的人数(人)

互助金交款时间

互助金总额(大写)

代办点审核(公章):

中心意见(公章):

导:

经办人:

备注:




注:本表一式三份,市职工维权帮扶中心、代办点、基层工会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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