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能职责:
娄底市总工会受省总工会和市委双重领导,人事属市委管,财务属省总工会直管,并接受市委市政府监督的自收自支正处级事业单位,现有2名在职处级干部(正处1名、副处1名)和22名退休人员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组织开展工会各项工作;受市政府委托,承担全国劳模、省级劳模的推荐、管理和市级劳模的推荐、评选管理工作;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负责工会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市总机关。收入包括公共预算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以及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等收入;支出包括市总机关在职干部2人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厂务公开”、“双联”、“省部级离退休劳模荣誉津贴”、“其他事业性支出”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收入预算数38.8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8.8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支出预算数38.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6万元。
1.基本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26.8万元,用于在职干部2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专项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12.06万元,系本单位“厂务公开”、“双联”、“省部级离退休劳模” 、“其他事业性支出”工作发生的支出,其中:“厂务公开”专项支出
(三) “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计
(四)我会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2017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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